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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5 13:52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1-11-16
2021湖北襄阳市疾控中心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5人公告(第二批)已发布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襄阳市疾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襄阳市疾控中心拟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5名。岗位条件详情见《襄阳市疾控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第二批)》。
(二)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2日18:00.报名人员可先通过发邮件的形式将报名所需电子文档和各类证件的扫描件,发至我单位组织人事科邮箱(xysjkzxzzrs@163.com)。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学业成绩证明材料等证件原件(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网上报名提交原件扫描件),并同步完成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2.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线上报名的考生,应规范邮件填写邮件标题,格式为:申报岗位+考生姓名+申报专业。
(二)资格审查
1.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关于学历的说明:附件1岗位一览表中“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查询报考申请结果
资格审核结果,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报名考生,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18:00.
三、考试办法
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
(一)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电话保持畅通。
四、体检、考察
按考生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应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核、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审定后,在市卫健委(http://wjw.xiangyang.gov.cn/)、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xiangyang.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报呈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10-3605528
监督电话:0710-360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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